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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防官员仇富成为一种社会现象

2011年12月13日 11:57 来源于 财新网
在许多民营企业家的财产“被剥脱”的案件中,一些地方党委、纪委、公安、检察、司法、行政机关,包括工商、税务等部门都有“违法”的痕迹

  【财新网】(特约作者 叶树理)我想提出这样一个问题,现在真正仇富的是什么人?是我们的普通老百姓吗?是一部分政府官员。如果是官员仇富,并且成为一种社会现象,党和政府如何思考这个问题?如何解决这个问题?

  现在,民营企业家的生存环境真的很差。我们国家对商人的尊重是不是有很大的检讨空间?如果没有了商人这个市场经济主体,能继续搞市场经济吗?坦率地说,在国企改制、国退民进的过程中,很多立法原则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现在来看,效率作为优先原则,公平放在第二位,这样的立法原则是否有检讨的空间?

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刘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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