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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天价过路费案重审当庭宣判

2011年12月15日 13:45 来源于 财新网
被告人时军锋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罚金5万,被告人时建锋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零六个月,罚金1万。两人均表示不会上诉
2011年12月15日,河南“天价过路费案”在平顶山市鲁山县法院重审开庭。法院当庭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时军锋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5万元。 王琪 / 东方IC

   【财新网】(记者 郑道)12月15日,曾轰动一时的河南“天价过路费案”(相关报道参见财新《新世纪》2011年第4期:河南天价高速费案详解)在平顶山市鲁山县法院重审开庭。

   法院经审理后开庭宣判,被告人时军锋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罚金5万,被告人时建锋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零六个月,罚金1万。两人均表示不会上诉。同案被审的时留申、王明伟,二人因犯伪证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责任编辑:常红晓 | 版面编辑:曹文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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