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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明确校车优先通行权

2011年12月16日 10:44 来源于 财新网
允许校车在公交专用车道以及其他禁止社会车辆通行但允许公交车辆通行的路段行驶,在未设置校车停靠站点的路段可以在公交站台停靠
2011年3月28日,广东顺德乐启用6辆“长鼻子”的美式校车,完全按照美式校车标准来制造。这种校车车头比普通车向前凸出了1.5米左右。高贵彬/CFP

  【财新网】(记者 汪苏)公安部12月15日召开加强校车交通安全管理视频会议。公安部副部长黄明在会上强调,要明确校车的优先通行权。

  黄明称,各地要对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措施,尽全力先做起来。把保障校车优先通行作为道路执勤工作的重要任务,允许校车在公交专用车道以及其他禁止社会车辆通行但允许公交车辆通行的路段行驶,在未设置校车停靠站点的路段可以在公交站台停靠。要积极倡导全社会自觉礼让校车。

  此前,赋予校车优先通行权也被写入12月11日公开征求意见的《校车安全条例(草案)》。

责任编辑:常红晓 | 版面编辑:汪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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