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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内交通违法可以异地缴纳罚款

2011年12月19日 08:30
自本月中旬起,河北省省内的道路交通违法可以异地缴纳罚款

  据新华社12月18日消息,自本月中旬起,河北省省内的道路交通违法可以异地缴纳罚款。

  据河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介绍,交通违法当事人可凭交警部门开具的《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到河北省内工商银行或邮政储蓄银行的营业网点异地缴纳罚款,代收银行营业网点与交警部门传入的信息核对后收取罚款,并向当事人开具收据。银行根据《处罚决定书》的编码,将款项直接存入处罚地在同一银行开设的收缴罚款账户。

版面编辑:李禹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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