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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金哨”陆俊被控受贿71万

2011年12月22日 08:33 来源于 财新网
陆俊被控利用执裁全国足球甲A联赛、足协杯等比赛的职务之便,先后6次收受相关足球俱乐部给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71万元。除陆俊外,昔日足球裁判黄俊杰、周伟新、万大雪也被控收受贿赂
资料图:原足球裁判陆俊。 东方IC

  【财新网】(记者 郑道 贺信)12月21日上午,曾有中国足坛“金哨”之称的原足球裁判陆俊,在辽宁省丹东市中院接受审判。陆俊被公诉机关指控共计受贿金额71万元,涉嫌犯有“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据财新记者了解,在丹东接受审判的多名足球裁判中,陆俊的案件最为引人注目。陆俊曾作为亚足联裁委会六大委员之一,19岁便开始执法足球比赛;1991年,陆俊成为国际级裁判员,在中国顶级足球赛事中,其担任主裁场次超过200场。

更多报道详见【专题】足坛反赌案
责任编辑:秦旭东 | 版面编辑:汪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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