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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级保温材料短缺 开发商与业主维权纠纷升级

2011年12月23日 10:08 来源于 财新网
上海静安大火后,公安部要求外墙保温材料须为A级,但该材料产能短缺无法满足需求,公安部的限制令也因而大打折扣
购房者在远洋一方售楼处前要求退房。

  【财新网】(实习记者 王箐丰 记者 张艳玲)各地因保温材料导致的开发商与业主间的纠纷不断升级。

  北京“远洋一方”业主12月22日集体拒绝收房,主要原因之一是不满开发商在建设时使用的保温材料未达到A级标准,这意味着他们的房屋外墙保温材料无法达到不燃烧的性能。而这仅是近期多起类似纠纷之一。

  所有房屋的保温材料都必须使用A级保温材料,是公安部在2011年3月发布的2011年65号文中的规定。65号文称,由于发生央视配楼、南京中环国际广场、上海胶州路教师公寓、济南奥体中心等多起严重火灾,要从严执行关于防火材料标准的规定。此前于2009年发布的公安部46号文中,仅规定外墙保温材料“宜为A级,但不得低于B级”。

责任编辑:任波 | 版面编辑: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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