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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机构建言事业单位招聘反歧视条款

2011年12月30日 15:09 来源于 财新网
公益组织北京益仁平建言国务院法制办,指《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反就业歧视条款过于笼统,恐难以落实

    【财新网】(实习记者 王箐丰)12月29日,《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征集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截止前一天,反歧视公益组织北京益仁平向国务院法制办提交建议书,认为草案多项规定存在漏洞。

   益仁平认为,《条例(征求意见稿)》第十一条“公开招聘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的规定过于模糊笼统,在实践中恐难以得到实行。他们建议,《条例》应按照《劳动法》和《就业促进法》等法律的规定,明确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不得因劳动者系残疾、传染病病原携带者、身高、年龄等与工作岗位要求无关的因素而拒绝录用应聘者。

责任编辑:秦旭东 | 版面编辑:赵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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