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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防治法》修法三读通过 追责机制仍欠完善

2011年12月31日 15:57 来源于 财新网
三审稿微调,增加职业病病人受助渠道,进一步完善现场调查程序
2010年3月17日,安徽淮北市,农民工把水泥往运输汽车上搬运。 五河 / 东方IC

  【财新网】(记者 蓝方)备受关注的《职业病防治法》修正案终于通过审议。

  2011年12月31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闭幕。会议以138票赞成、1票反对、5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

  《职业病防治法》修正案历经三次审议。业内普遍认为,其修法的直接动因是2009年河南工人张海超开胸验肺事件。包括其后湖南耒阳及张家界、北京房山、甘肃古浪等地尘肺病工人集体维权事件,将职业病诊断,以及索赔中的程序问题暴露无遗,亟需修法予以解决。

责任编辑:任波 | 版面编辑:林韵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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