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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M2.5入法 环保部通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2011年12月31日 16:19 来源于 财新网
新标准增设了PM2.5平均浓度限值和臭氧8小时平均浓度限值等内容,将分期分批予以实施
2011年12月3日,北京西五环高家堡以北晓月苑8里附近,大雾弥漫。 王建国/CFP

  【财新网】(记者 徐超)在2011年12月30日举行的环保部常务会议上,新修订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下称新标准)被“原则同意”。与现行标准相比,新标准增设了PM2.5平均浓度限值和臭氧8小时平均浓度限值等内容,将分期分批予以实施。

  根据现已公布的新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PM2.5限值依照世界卫生组织建议的最宽松的过渡期标准,年平均浓度限值和24小时平均浓度限值,分别定为每立方米0.035毫克和0.075毫克。

更多报道详见【专题】PM2.5
责任编辑:宫靖 | 版面编辑:汪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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