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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中央部门私设4.14亿小金库

2012年01月04日 14:54 来源于 财新网
73个所属单位通过调整账目和决算报表、收回私存私放资金余额等方式,整改3.75亿小金库
2009年8月26日,保险箱里露出来的人民币。 贺敬华 / 东方IC

  【财新网】(记者 林韵诗)1月4日,审计署在其网站发布《关于2010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结果》(下称《整改结果》)。

  《整改结果》称,2010年,中央部门私存私放资金设立4.14亿元“小金库”。73个所属单位通过调整账目和决算报表、收回私存私放资金余额等方式,整改3.75亿元。

  《整改结果》显示,截至2011年10月底,相关部门、单位和地区上缴、追回、归还和补拨资金143.94亿元,挽回和避免损失60.66亿元,规范账务处理997.09亿元;根据审计意见和建议,制定和完善规章制度1581项;审计发现的139起违法犯罪案件线索及其他违法违规问题移送纪检监察、司法机关和有关部门查处后,已有699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81人被依法逮捕、起诉或判刑。

版面编辑:林韵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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