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李永春)1月4日,审计署在其网站发布了《关于2010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结果》(下称《整改结果》)。《整改结果》指出,整改后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挽回损失和核减投资0.68亿元。
就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跟踪审计所查出的问题,《整改结果》称,对80个项目存在审批手续不齐全、未严格执行招投标规定、违规转分包等问题,有关单位已全部整改;对21个单位和个人挤占挪用、转移和套取重建资金14.16亿元问题,相关地方和18个单位做了整改,其余单位或个人正在筹措资金返还或通过司法途径催收。截至10月底,已归还原资金渠道4.80亿元,减少财政拨款或补贴2.44亿元,促进资金拨付到位和规范使用4.31亿元,挽回损失和核减投资0.6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