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政经 > 要闻 > 正文

民政部:农民工可在城市社区参加选举

2012年01月04日 19:01 来源于 财新网
民政部发布《关于促进农民工融入城市社区的意见》,要求城市社区服务项目应逐步向覆盖农民工群体
2007年11月8日,江苏省淮安市一建筑工地上的工人。 三子/CFP

  【财新网】(记者 汪苏)民政部日前发文要求,按社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把农民工的劳动就业、公共卫生、住房保障、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优抚救济、社区教育、社会救助、文化体育、社会治安等社区服务项目逐步向农民工覆盖。

  民政部在这份名为《关于促进农民工融入城市社区的意见》(下称《意见》)中指出,要“切实保障农民工参与社区自治的权利。探索农民工参与社区选举的新途径。”根据《意见》,凡在本社区有合法固定住所、居住满一年以上、具有选民资格的农民工,由本人提出申请,经社区选举委员会同意,可以参加本社区居民委员会的选举。

责任编辑:常红晓 | 版面编辑:汪苏
推广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