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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通报黑龙江新兴煤矿爆炸案详情

2012年01月10日 19:54 来源于 财新网
曾被7次责令停产整改,但拒不执行

  【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1月10日上午,最高法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三起危害生产安全犯罪典型案例。其中,在黑龙江龙江龙煤矿业集团新兴煤矿的“11.21”特别重大事故中,因矿长未整改危险隐患,酿成108人葬身井下、133人受伤的惨剧。

  据人民网报道,最高法介绍, 2009年1月13日至9月18日,新兴煤矿因未建立地面永久瓦斯抽放系统、安全生产许可证已过期,被黑龙江煤矿监察局及其鹤滨监察分局7次责令停产整改,但新兴煤矿拒不执行。

责任编辑:常红晓 | 版面编辑:林韵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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