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政经 > 要闻 > 正文

铁路司法改制:全国首例铁检移交地方

2012年01月16日 19:24 来源于 财新网
按计划,2011年的6月份全国各地都要完成改制任务。但至2012年年初,太原铁路检察院才作为全国首例完成改制

  【财新网】(记者 叶逗逗)太原铁路局和山西省政府、省检察院签订太原铁路检察机关移交协议,表明太原铁路检察院正式脱离了铁路系统,并入了国家的司法管理体系。新华社1月13日报道了这一消息。

  作为全国第一个签订全面移交协议的铁路检察院,最高检察院的副检察长姜建初出席了签订协议。

  山西省检察院有关人士对财新记者称,太原铁路检察院移交给地方后,将保留原有的体系不变。太原铁路检察院独立成为一个有中级检察院地位的检察院,保留原来的业务。太原铁路局下辖的太原铁路分局和大同铁路分局,对应的太原铁路检察分院以及大同检察分院仍由太原的铁路检察管理,但是,铁路检察院的编制和财政经费由归属的太原市政府和大同市政府承担。

责任编辑:秦旭东 | 版面编辑:殷悦
推广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