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王晓庆)2012年1月18日下午,浙江省高级法院对吴英案做出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被告人吴英的上诉,维持对吴英的死刑判决,依法报请最高法院复核。
浙江“亿万富姐”吴英的刑事案件于2009年12月18日一审判决,金华市中级法院认定吴英非法集资7.73395亿元,实际集资诈骗3.84265亿元,以集资诈骗罪判处吴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
二审于2011年4月7日开庭,浙江省高级法院表示“由于案件重大复杂,需要经过浙江省高级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