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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高院释疑吴英案二审死刑

2012年02月07日 17:38 来源于 财新网
沈晓鸣称,吴英在看守所内检举了多名官员,这属于坦白交代行贿,并不构成立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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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2月7日,浙江省高院二审审判长沈晓鸣,就该省东阳本色集团董事长吴英因集资诈骗二审被判死刑一案,正式对媒体作出回应。

  据中国新闻网报道,沈晓鸣表示,一审法院判处吴英死刑,符合中国的法律和死刑政策,所以二审维持了原判。

  沈晓鸣还表示,吴英在看守所内检举了多名官员,但实际上是吴英向公务人员行贿。吴英的做法属于坦白交代行贿行为,并不构成立功。

  与此同时,沈晓鸣还否认了吴英被判处死刑与银监会、地方行政干预有关,也否认东阳市曾有十几名政府干部联名写信要求判处吴英死刑的传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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