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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寒诉方舟子案在上海金山法院集中起诉

2012年02月13日 16:08 来源于 财新网
该案在上海普陀区法院撤诉,并撤换至上海金山区法院集中起诉
拼图:韩寒(左)和方舟子(右)。

  【财新网】(记者 林韵诗)2月13日,韩寒诉方舟子、刘明泽名誉权纠纷及侵害作品署名权案,在上海普陀区法院撤诉,并撤换至上海金山区法院集中起诉。

  普陀区法院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该院已于2月13日裁定,准许韩寒撤回对方舟子、刘明泽名誉权纠纷及侵害作品署名权的起诉。该微博称,韩寒是于2月10日委托其律师向该院提交两案的撤诉申请书的。

  韩寒的代理律师陶鑫良在其微博表示,依最高院名誉权纠纷管辖规定,该案将撤换至上海金山区法院集中起诉。

责任编辑:常红晓 | 版面编辑:林韵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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