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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千帆:《土地管理法》存在九大弊端

2012年02月16日 10:56 来源于 财新网
现行《土地管理法》立法理念严重滞后,不可能优化土地配置提高土地利用效益,无法根治腐败

  【财新网】(记者 岳振) 北京大学法学院宪法学教授张千帆认为,现行《土地管理法》体现的是国家主义思维,重管理效益轻管理保障,导致其立法理念严重滞后,不能满足中国社会当前的需要,甚至可以说,它是造成农村土地种种问题的根源。

   在2012年2月11日举行的财新《中国改革》“建言《土地管理法》修改”圆桌讨论会上,张千帆教授发表了上述观点。

   张千帆说,总体上看,现行《土地管理法》至少存在九大弊端。

   一是国家主义立法思维和重管理的方式与中国现实相违背。

责任编辑:杨哲宇 | 版面编辑:汪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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