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2月20日,浙江省检察院发布消息,2月7日,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原局长张平平受贿案,在该省湖州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未当庭宣判。
据新华网报道, 检察机关指控,张平平自1998年起,先后担任浙江省交通厅交通战备办公室副主任兼省国防交通协会秘书长、省杭宁高速公路管委会委员及办公室主任、杭宁高速公路管委会主任、省交通厅道路运输管理局局长、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局长。
在此期间,张平平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招标、运管系统制服定购、办公用房租用、办公大楼购买、班线报批、保险业务推广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共计折合人民币376万元、美金5.1万元、欧元1.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