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实习记者 王箐丰)与一些发达国家接轨,在室内全面禁止吸烟,有可能在哈尔滨成为现实。
2月21日,《哈尔滨市防止二手烟草烟雾危害条例》(下称《条例》)实施进入百日倒计时,哈尔滨将于2012年5月31日“世界无烟日”起,依照该《条例》规定实施全市室内全面禁烟。
禁烟范围广
中国疾控中心副主任、国家控烟办主任杨功焕分析,《条例》是目前为止国内唯一一部基本达到《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FCTC)标准的中国地方性法规,禁止吸烟的场所范围和中国其他地区相比,已相当宽泛。该《条例》将哈尔滨市的所有公共场所分为两类:学前教育机构、中小学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场所、妇幼保健院(所)、儿童医院、儿童福利院、体育、健身场馆及室外的观众坐席、比赛赛场区域等一类场所,室内外全部禁止吸烟。除上述场所以外的其他公共场所规定室内全面禁烟,并且不允许设置吸烟室或吸烟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