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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拟禁止主要粮食品种擅用转基因技术

2012年02月22日 11:12 来源于 财新网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公布《粮食法(征求意见稿)》,称“转基因粮食种子的科研、试验、生产、销售、进出口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009年6月12日,安徽省蚌埠市固镇县汾红江农场,收割后的小麦装进粮仓。 东方IC

  【财新网】(记者 林韵诗)2月21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在其网站公布《粮食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主要粮食品种上应用转基因技术”。

  《征求意见稿》称,转基因粮食种子的科研、试验、生产、销售、进出口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国家保护粮食作物种质资源,扶持良种选育、生产、更新和推广使用。

  此次《征求意见稿》的截止日期为2012年3月31日。

责任编辑:常红晓 | 版面编辑:林韵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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