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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出版总署:支持出版传媒集团主营业务上市

2012年02月27日 11:58 来源于 财新网
2011年08月22日,山西省太原市,几名顾客正在选购图书。 胡远嘉/CFP

  【财新网】(记者 林韵诗)2月27日,新闻出版总署在其网站发布《关于加快出版传媒集团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提出鼓励和扶持出版传媒集团“走出去”、鼓励出版传媒集团联合重组等意见。

  《意见》称,支持有实力的出版传媒集团兼并、收购境外有成长性的优质出版企业;支持有条件的出版传媒集团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到境外建社建站、办报办刊、开厂开店。

  《意见》称,支持出版传媒集团实现主营业务整体上市,推荐研发高新技术的出版传媒企业到创业板上市。同时,推动制定有关政策,支持出版传媒集团以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自主品牌等无形资产出资、质押贷款等。

责任编辑:常红晓 | 版面编辑:林韵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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