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2月28日消息,从2012年春季学期起,新疆启动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试点工作,为91.7万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学生营养办公室主任金勃然介绍,根据国家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相关要求,新疆将在经济较为落后的南疆喀什、和田、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地区的24县,以及北疆地区的青河县、吉木乃县、昭苏县、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等7县,同时启动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国家和地方试点工作,为试点县91.7万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补贴标准为每学生每天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