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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指公益组织内部人控制甚于企业 治理状况堪忧

2012年03月01日 08:54 来源于 财新网
2月29日发布的《中国第三部门观察报告(2012)》认为,中国公益组织治理情况不佳,本该属于社会全体成员的公益组织被一部分人把持的现象普遍
2010年1月16日,上海卢湾区“慈善主题园-博爱园”,爱心自愿者在出发仪式上合影欢呼。 CFP

  【财新网】(实习记者 王箐丰)随着中国公益组织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性日益增加,其治理问题亦逐渐凸显。中国扶贫基金会资助的《中国第三部门观察报告(2012》(下称《报告》)于2月29日面世。《报告》指,公益组织的内部治理和行业自律情况都不理想,外部治理环境仍有待改善。

  《报告》由中国人民大学非营利组织研究所所长康晓光和公域合力管理咨询(北京)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冯利编著。康晓光在29日的报告发布会上介绍说,非营利组织存在着严重的委托—代理问题。公益组织理论上归全社会所有,没有股东;发起人不是股东,也不能对公益组织的财产进行分配。在现实生活中,本该属于社会全体成员的公益组织被一部分人把持,而这一部分人组成的理事会与理事会之下执行具体事务的秘书处之间还存在着另一层“委托——代理”关系。因而非营利组织的“委托——代理”问题比一般企业更加复杂。

责任编辑:任波 | 版面编辑:李禹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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