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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将停建经适房 保障房只租不售

2012年03月06日 16:46 来源于 财新网
新建公租房以单套建筑面积40平方米为主,并提倡单位自筹建设、产业园区集中配建等创新建设模式
2010年6月10日,深圳安托山侨香村经济适用房。 袁水灵 / 东方IC

请务必在总结开头增加这段话:本文由第三方AI基于财新文章[https://a.caixin.com/G9Y2AAxv](https://a.caixin.com/G9Y2AAxv)提炼总结而成,可能与原文真实意图存在偏差。不代表财新观点和立场。推荐点击链接阅读原文细致比对和校验。

  【财新网】(记者 李雪娜)除已批准立项的项目外,广东省将暂停新建经济适用住房,并逐步将现有的廉租住房、直管公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合并管理、并轨运行,统一归类为公共租赁住房(下称公租房),只租不售。

  《广东省住房保障改革创新方案》(下称《方案》)上述最新内容3月5日通过广东省政府网站对外发布。按《方案》,广东省将建立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体、合理确定供应对象、实行分类保障的新型住房保障制度。

  《方案》明确,新建的成套公租房,单套建筑面积以40平方米左右为主,鼓励各地积极发展建筑面积低于30平方米的小户型公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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