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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洛浦地震造成近万间房屋倒塌和重损

2012年03月10日 18:28
截至3月9日20时,地震造成阿克苏、和田地区15县(市)和农一师10个团场(单位)受灾,紧急转移安置2.7万人,因灾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8600余间,大量房屋损坏,部分学校、乡镇卫生院、蔬菜大棚、防渗水渠不同程度受损

  据新华社3月10日消息,记者10日从民政部救灾司获悉,根据新疆洛浦地震灾情,国家减灾委、民政部于3月10日8时紧急启动国家四级救灾应急响应,前方工作组直接转为四级响应工作组,继续在地震灾区开展工作。

  3月9日6时50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洛浦县发生6.0级地震,震源深度30公里。地震灾害发生后,国家减灾委、民政部立即派出工作组赶赴地震灾区了解灾情,协助地方开展救灾工作。

  据新疆自治区民政厅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向民政部报送的灾情信息,截至3月9日20时,地震造成阿克苏、和田地区15县(市)和农一师10个团场(单位)受灾,紧急转移安置2.7万人,因灾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8600余间,大量房屋损坏,部分学校、乡镇卫生院、蔬菜大棚、防渗水渠不同程度受损。

版面编辑:汪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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