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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安法大修问计公众 将进一步规范校园、网售食品安全

文|财新 张一川
2026年10月12日 16:14
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征求意见稿增设学校、网络相关专节,将“婴幼儿辅助食品”纳入特殊食品监管;原则上预包装食品标签不得标称供未成年人、孕期妇女和哺乳期妇女等特定人群食用
《食品安全法》新一轮修订已经启动,或将设立专节规范学校食品安全和网络食品经营。

  【财新网】《食品安全法》新一轮修订已经启动,或将设立专节规范学校食品安全和网络食品经营。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作出如是规定。

  此次《食品安全法》再有立法动态,距离上一轮“小切口”修改仅一年有余——因“食用油混罐运输”事件,2025年9月立法机关修法,将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纳入许可管理。(详见财新网:《“油罐车运食用油”案后立法补短板 液态食品散运许可证来了》)同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建议,全面修订《食品安全法》。(详见财新网:《校园餐、外卖被点名 执法检查建议全面修订食品安全法》)

责任编辑:王逸吟 | 版面编辑:许金玲
图片编辑:李泊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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