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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标识标注办法》公布

2012年03月13日 16:15 来源于 财新网
办法自2012年5月1日起施行

  国家知识产权局令

  第六十三号

  《专利标识标注办法》已经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5月1日起施行。

   局 长  田力普

   二○一二年三月八日

  专利标识标注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专利标识的标注方式,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以下简称专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标注专利标识的,应当按照本办法予以标注。

版面编辑:林韵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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