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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长:推进社会组织登记制度改革

记者 汪苏
2012年03月21日 18:11
将协调制定和施行政府购买社会服务、资金补助等制度,制定和落实社会力量提供社会服务的优惠政策,推进民政服务机构公办民营、民办公助,鼓励社会力量通过独资、参股、合作、租赁、并购等方式参与社会服务

  【财新网】(记者 汪苏)3月20日,第十三次全国民政会议在京闭幕。民政部部长李立国做大会总结发言时表示,将继续推进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改革。

  此前,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这次会议上表示,公共服务可适当交给社会组织。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则表示,要加强制度建设 推进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李立国在发言中称,温家宝和回良玉在讲话中,根据加强社会建设的需要,“明确提出了深入推进改革、创新社会管理服务体制机制的历史任务。”

版面编辑:汪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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