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距2012年7月1日有三个多月,届时广东省方才正式实施《关于进一步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社会组织的方案》,但广东省各地为社会组织开绿灯的实验早已陆续先行。
2012年1月1日起,广州市的各种行业协会、异地商会以及公益服务类、社会服务类、经济类、科技类、体育类、文化类社会组织,不再需要挂靠主管单位,可以直接到民政部门申请登记。而最早至八年前,深圳市已在全国率先探索社会组织到民政部门直接登记。
这是一场被寄予厚望的改革。为社会组织“松绑”,是广东省“舍得向社会组织放权,敢于让社会组织接力”的第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