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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教育厅称3元营养补助需扣除物流费

2012年04月05日 17:38 来源于 财新网
这种说法遭到学者质疑;按现行政策,中央财政每天3元的补贴,只能用于膳食补助,不得挪作他用
2012年春季学期,是农村学生营养餐计划试点全面启动的第一个学期。根据计划,中央财政为试点地区的义务教育学生提供每人每天3元的膳食补助。

  【财新网】(记者 林韵诗)针对媒体“3块营养补助,吃到学生嘴里只有2块”的报道,4月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新闻发言人李清先回应称,“学生吃到嘴里的确实不到3元”,营养餐与市场的差价“不只是(供应商的)利润,还包括运费、搬运费、汽油费等多项支出”。

   但是,这种说法遭到学界质疑。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秘书长、“贫困地区寄宿制学校儿童营养改善项目组”组长卢迈对财新记者表示,中央规定的每天3元的补贴标准,仅用于膳食补助,不包括营养餐的运输费、搬运费等相关费用。

   据《新京报》4月1日报道,广西那坡县学生营养餐的供应商,从中央财政补贴中套利。

责任编辑:常红晓 | 版面编辑:赵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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