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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学拟每年在贫困地区招生1万人

2012年04月23日 13:52
实行定向招生,引导和鼓励学生毕业后回到贫困地区就业创业和服务

  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扶贫办

  关于实施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的通知

  教学〔201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厅(教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扶贫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发展改革委、财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中央部门所属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经研究决定,自2012年起,组织实施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即在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中专门安排适量招生计划,面向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以下统称贫困地区)生源,实行定向招生,引导和鼓励学生毕业后回到贫困地区就业创业和服务。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版面编辑:林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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