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李永春)日前,教育部、发改委、扶贫办等联合下发《关于实施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的通知 》(下称《通知》)。《通知》规定,为实现教育公平,“十二五”期间,中国相关高校每年将在贫困地区定向招生1万人。
该计划自2012年启动,截止日期是2015年。这些被定向招生的学生,在入学时将暂时保留原户籍,在校学习期间不得转专业和转学;大学生毕业后到贫困地区就业或创业的,可享受政策优惠。
据《通知》,这1万名左右的专项招生,将以本科一批招生计划为主。具有贫困地区户籍和当地高中三年学籍、符合当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的学生,均可填报专项计划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