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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土地制度改革的路径

2012年04月27日 17:48 来源于 财新网
现行征地制度与政府经营土地制度相结合,形成土地财政和土地金融,是政府主导片面追求GDP的发展方式的具体体现,也可以说是旧发展方式的重要组成部分。这种发展方式,有利也有弊,弊端日渐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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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新特约作者 黄小虎

  一、中外土地财政异同

  近来,各界对土地财政议论较多。实际上,西方市场经济发达国家也存在土地财政。例如,西方国家的地方政府财政收入,主要依赖财产(地产、物业)税,高的约占地方财政收入的60-70%,这是典型的土地财政。又如,西方国家普遍不直接对土地增值征税,但土地交易所得要缴纳所得税,实际上是间接对土地增值征了税,这也算是土地财政。再如,西方国家也有国有土地,但政府并不直接经营,需要经营的,有的(如加拿大)交给国有公司经营,公司要向政府上缴利润,这也是土地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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