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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涉外仲裁机构“内战”

2012年05月02日 18:08 来源于 财新网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推出的新版《仲裁规则》,遭遇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的抵制,后者申明其独立地位。此次“内战”,或将影响中国涉外仲裁的声誉。同时,仲裁机构行政化的问题,也再次引发讨论

  【财新网】(记者 任重远)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下称贸仲上海)5月2日发布声明,对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下称贸仲委)于5月1日发布的——“贸仲上海并非独立仲裁委员会”的观点做出回应,并对贸仲委2012年版《仲裁规则》展开批评。贸仲系统“内战”继续升级。

   4月24日,贸仲委发布了修订版的《仲裁规则》,先后于其官方网站和《人民法院报》进行公示,并声明,“自2012年5月1日起,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2012年《仲裁规则》将统一适用于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及其分会。”

责任编辑:秦旭东 | 版面编辑:赵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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