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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界定垄断纠纷举证责任

记者 任重远
2012年05月08日 16:36
最高法院出台司法解释,对垄断纠纷在举证责任分配、免证事实、专家证据等方面作了解释和细化

  【财新网】(记者 任重远)最高法院5月8日对外公布了《关于审理因垄断行为引发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垄断司法解释》。这是最高法院在反垄断审判领域出台的第一部司法解释,将于6月1日正式生效。

  自2008年8月1日《反垄断法》实施以来,截至2011年底,全国地方法院共受理垄断民事一审案件61件,审结53件。在审结的案件中,原告胜诉的较少。垄断国企被追究责任的情况更是寥寥,民间关于“《反垄断法》‘打苍蝇不打老虎’”的抱怨长期存在。

责任编辑:秦旭东 | 版面编辑: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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