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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出台

2012年05月10日 13:47
规定各地不得以新设备、新试剂、新方法等名义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不得区分方法或试剂制定检验类项目价格

  据新华网5月10日消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0日宣布,发展改革委日前会同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已正式对外发布《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2012年版)》,要求各地全面规范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进一步减轻患者负担。

  三部门日前下发的《关于规范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2012年版)》公布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为各级各类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医疗服务收取费用的终级项目,各地不得以任何形式分解收费。公布的项目规范明确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具体内涵,尽量将一次性医用耗材纳入项目打包收费,严格控制了允许向患者单独收费的耗材品种和数量。

版面编辑:林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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