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的通知
建金[2012]88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和调整存贷款利率浮动区间的通知》(银发[2012]142号),现就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12年6月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下调0.10个百分点,由0.50%下调至0.40%;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由3.10%下调至2.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