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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原则上不再撤并农村小学

2012年06月19日 17:45
福建省教育厅日前要求,现有农村小学和教学点原则上不再撤并;农村小学中、低年级学生原则上不安排在寄宿制学校寄宿;在交通不便的农村边远地区,继续保留在校生数小于100人的农村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

  据新华社6月19日消息,为妥善解决农村小学生远距离上学问题,福建省教育厅日前要求,现有农村小学和教学点原则上不再撤并;农村小学中、低年级学生原则上不安排在寄宿制学校寄宿;在交通不便的农村边远地区,继续保留在校生数小于100人的农村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

  据福建省教育厅相关人士介绍,农村走读生单程步行上学时间一般以20分钟以内为宜,最远不超过30分钟。现有的农村小学和教学点原则上不再撤并,如确有特殊原因需撤并的,须广泛征求意见,召开听证会,在学生通学安全得到保障、群众支持认可、拟就读学校师资按编配齐、食宿后勤配套完善的地方,才可对农村小学或教学点进行撤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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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汪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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