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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涪陵规定加油站30年后将“无偿收回”

2012年07月03日 14:19 来源于 财新网
加油站“乱象“的出现,其实不是缺少特许权限期和收费,而是政府管理错位和市场发育不足造成

  【财新网】(实习记者 陈炜贤)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一份旨在规范成品油零售市场管理的文件,最近让这座中国的榨菜之乡炸开了锅。其中明文规定“加油加气站的有效期为30年,经营期满政府无偿收回。”

  财新记者在重庆市涪陵区商务局的网站上找到了这一份在去年10月18日公布、由涪陵区人民政府印发的名为《重庆市涪陵区加油加气站管理实施办法》的文件。内容包括特许经营、竞拍程序、建设管理、退出机制、部门职责和法律责任等八个章节,而上文提到的“30年经营期满无偿收回”的规定正是出自“特许经营”一章第五条。

责任编辑:于达维 | 版面编辑:林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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