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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自测环境信息违法?

2012年07月18日 19:05 来源于 财新网
《环境监测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再引争议。环保部至今未对此事做出正面回应,也未公布三年前征求意见汇总的情况,以及新的草案内容

  【财新网】(记者 刘虹桥)近日,环保部于2009年4月发布的《环境监测管理条例》(下称《条例》)(征求意见稿)再度引发关注。这份征求意见稿的多处条款对境外组织、个人的环境监测活动做出了严格的限定,并规定“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涉及环境质量的环境监测信息”。

  有媒体报道称,上述条例一旦通过,民间自测空气质量、重金属含量等行为都将被认定为违法行为,甚至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2011年上半年起,民间组织达尔问自然求知社发起公众教育项目“我为祖国测空气”,向普通公众提供便携式空气质量检测器,鼓励公众自测PM2.5。至2011年年末,民间自测PM2.5已得到全国多个城市的志愿者、商界精英、意见领袖和普通公众的支持。

责任编辑:秦旭东 | 版面编辑:汪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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