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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出台基金会收支信息公开新规

2012年07月30日 19:24 来源于 财新网
民政部出台《关于规范基金会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规范基金会公益捐赠收支行为,明确管理费提取口径
2010年1月16日,上海卢湾区“慈善主题园-博爱园”,爱心自愿者在出发仪式上合影欢呼。 CFP

  【财新网】(记者 汪苏)日前,民政部正式发布《关于规范基金会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下称《规定》)。该《规定》首度对基金会接受和使用公益捐赠及内部管理作出详细规定,并为基金会规范运作和信息公开探索可操作的路径。

  《规定》明确,基金会有信息公开的义务,并确定了公开的方式、内容及时间。

  按《规定》,无论是公募还是非公募基金会,都要向公众公开内部制度,包括各类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支付标准、比例,项目直接成本,投资资产占基金会总资产比例等。按《规定》,这些信息应在媒体或本组织网站上公开。

责任编辑:常红晓 | 版面编辑:刘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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