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6年前,11岁的湖南永州女孩“乐乐”不幸遭到强奸并被迫卖淫。2012年8月2日,受害者母亲唐慧因多次为女儿上访被劳教,使这起“幼女被逼卖淫案”再次成为焦点。
8月6日,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甘元春、北京汉良律师事务所律师胡益华在劳教所与唐慧见面,并正式成为其委托代理人,帮助其提出行政复议。
甘元春律师在其博客上贴出的行政复议申请书称,要求撤销对唐慧的劳教决定,恢复其人身自由。
申请书提出了四项事实和理由,包括“劳教决定错误将申诉人依法维权认定为闹访、缠访”,“劳教决定适用法律错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