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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立法规范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制度

2012年09月24日 21:22
将完善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发布机制、舆情的收集和回应机制、灾情损失的统计公布机制,统一、准确、及时地公布突发事件信息,并根据事态发展滚动发布、及时更新

  据新华社9月24日消息,记者从24日召开的上海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三十六次会议获悉,上海将立法规定建立健全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制度,完善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发布机制、舆情的收集和回应机制、灾情损失的统计公布机制,统一、准确、及时地公布突发事件信息,并根据事态发展滚动发布、及时更新。

  会议听取了《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草案)》的说明和审议意见报告,办法草案规定,上海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的突发事件信息的,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发布准确的信息予以澄清。

版面编辑:汪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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