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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再探路

2012年10月26日 10:41 来源于 财新《中国改革》
法律对于反腐仅是制度支援,应与道德、舆论等手段有机地结合,才能形成有效的权力制约机制,才能跳出 “兴亡周期率”
2011年12月9日,贵阳市乌当区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宣传反腐倡廉。讲解员在反腐实例展板前介绍典型腐败案例。
 

  【财新《中国改革》】(特约作者 林喆)中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伴随着腐败现象的增加,从中央到地方,反腐败的决心、反腐败的力度逐年加大。不过,目前,反腐倡廉斗争的形势仍然十分严峻。

  中共十七大报告强调了十六届三中全会上提出的坚持“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还有十六届四中全会上提出的“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十六字方针。

更多报道详见【专题】未来关键
版面编辑:闻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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