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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须及时公开

2012年11月01日 14:23 来源于 财新网
凡是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必须“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发布信息”;发生跨区域突发环境事件,必须“及时协调、建议相关政府联合发布信息”

  【财新网】(记者 李永春)今后,对地方政府而言,凡是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必须“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发布信息”;凡是发生跨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必须“及时协调、建议相关政府联合发布信息”。

  今日(11月1日),环保部网站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如此强调。

  这份《通知》要求,各地政府环保部门应加强环境核查、审批、监测以及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公开。但是,对公众参与环保决策的参与和监督,依然缺乏实质性举措。民间环保人士认为,该文件对公众参与环评监督缺乏具体规定。

责任编辑:常红晓 | 版面编辑:刘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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