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政经 > 要闻 > 正文

湄公河惨案主犯糯康一审被判死刑

2012年11月06日 14:59 来源于 财新网
桑康、依莱、扎西卡均被判死刑,扎波被判死刑缓期执行,扎拖波被判有期徒刑八年。

  【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11月6日,湄公河中国船员遇害案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

  据新华网报道,主犯糯康被判死刑。桑康、依莱、扎西卡均被判死刑,扎波被判死刑缓期执行,扎拖波被判有期徒刑八年。据央视报道,六名被告人当庭表示将上诉。

  湄公河惨案发生于2011年10月5日。当时,两艘中国货船“玉兴8号”“华平号”,在离中国国境200余公里外的湄公河金三角地区被劫。13名中国船员遭蒙眼、蒙嘴,后被枪击并抛尸水中,惨案震惊世界。

登录 后获取已订阅的阅读权限
财新通会员
可畅读全文
订阅/会员升级

责任编辑:常红晓 | 版面编辑:林韵诗
Loading...
推广

财新会员积分兑好礼

订阅财新网主编精选电邮

评论区 0

登录后发表评论得积分
评论仅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财新网观点

    本篇文章暂无评论

    暂无数据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