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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复海南省海洋功能区划

2012年11月07日 10:35
到2020年,海南全省建设用围填海规模控制在11150公顷以内,海水养殖功能区面积不少于40万公顷

  国务院关于海南省海洋功能区划

  (2011—2020年)的批复

  国函〔2012〕181号

  海南省人民政府、海洋局: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审批海南省海洋功能区划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海南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区划》)。

  二、海南是我国唯一的热带海洋省份和最大的经济特区,战略地位重要。全省管辖海域辽阔,海洋资源丰富,海洋环境优越,海洋生态系统多样。要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的原则,合理配置海域资源,优化海洋开发空间布局,实现规划用海、集约用海、生态用海、科技用海、依法用海,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版面编辑:林韵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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