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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读十八大报告之四:人大制度改革方向

2012年11月09日 12:56 来源于 财新网
人大的职能将继续强化;代表联络机构将普遍设立;提高专职人大常委比例;官员人大代表比例将降低

  【财新网】(记者 陈宝成)11月8日,在胡锦涛代表中央委员会所做的十八大报告中,与十六大、十七大一样,人大制度改革依然被列为政治体制改革部分的首位,其内容涵盖了人大制度的政治定位、人民民主的目标定位、人大作用的发挥、人大代表职业结构的调整及人大的组织制度等。

  ——人大制度政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首要内容。与以往相比,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仍被定位为“根本政治制度”;但不同的是,中共十八大把这一根本政治制度列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首要内容。

更多报道详见【专题】中共十八大
责任编辑:常红晓 | 版面编辑:林韵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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