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人民日报》11月20日消息,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下发《关于加强侦查监督能力建设的决定》,要求各级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通过提高审查、判断和运用证据能力,法律政策适用能力,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等7个方面的岗位技能,进一步加强侦查监督能力建设,依法正确履行审查逮捕、刑事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职责。
面对深化司法改革和实施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带来的新挑战,检察机关力争经过几年努力,侦查监督队伍执法办案和法律监督能力明显提升,知识结构和专业化程度得到进一步优化。决定要求侦查监督部门应着重加强7个方面的岗位技能:提高审查、判断和运用证据能力;提高法律政策适用能力;提高监督纠正违法能力;提高文书制作和案件汇报能力;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提高释法说理、化解矛盾和群众工作能力;提高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能力。